全国服务热线 15013686209
公司新闻

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3-06-26 14:38 更新时间: 2023-10-14 08:30

1、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2、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3、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4、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5、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42区兴华一路华创达中心商务大厦A栋B栋C栋B505(注册地址)
  • 电话:15013686209
  • 经理: 杨广志
  • 手机:15013686209
  • 微信:15013686209
  • Email:357340317@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