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013686209

申请出口退税的基本条件

发布:2023-05-08 16:13,更新:2023-10-14 08:30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生产企业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时,还要确定申请退税的货物属于该企业的自产货物或是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税。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42区兴华一路华创达中心商务大厦A栋B栋C栋B505(注册地址)
  • 电话:15013686209
  • 经理: 杨广志
  • 手机:15013686209
  • 微信:15013686209
  • QQ:357340317
  • Email:357340317@qq.com
产品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