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5013686209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发布:2023-04-10 15:50,更新:2023-10-14 08:30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42区兴华一路华创达中心商务大厦A栋B栋C栋B505(注册地址)
  • 电话:15013686209
  • 经理: 杨广志
  • 手机:15013686209
  • 微信:15013686209
  • QQ:357340317
  • Email:357340317@qq.com
产品分类